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第一条的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经开阳县教师招聘工作小组研究,依据《开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因此决定将《开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第三条第二款中“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的规定取消,严格执行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的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的,学校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以上公告内容,在开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中严格执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本公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开阳县教师招聘工作小组 2020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