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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小学:
根据市第一实验小学、柳城小学、国专中心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等四所市直小学的师资配备情况,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决定采用公开考试办法,择优选拔部分教师充实上述小学。现将公开选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教龄五年及以上,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男38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我市在编在岗小学教师。
二、选拔学科、名额(见附件选拔学科、名额.wps)
报名者只限报考一个职位,且必须与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书上的专业(学科)相一致。如果到考人数与选拔名额的比例达不到3∶1,则按比例减少选拔名额。
三、报考时间:2011年7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四、报考地点: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五、考试时间:2011年8月9日(上午9∶00—11∶00)。
六、考试地点:南安市实验中学。
七、考试形式及范围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不指定教材,主要考查报考者对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划纲要的掌握程度、义务教育阶段相应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相应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的知识和能力等。
八、其他事项
1、2006年以来年度考核中有一次不合格或在受处分期内者不予报考。
2、第一实验小学(含分校)、柳城小学、国专中心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等四所招考学校的教师不予报考。
3、鉴于官桥、水头、石井镇小学教师缺编较多,上述三镇的小学教师不予报考。
4、目前在第一实验小学、柳城小学、国专中心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支教的教师,可不受原工作单位、专业、年龄、教龄等报考条件限制,由支教学校提供其在支教期间的表现情况,经教育局审核后,可以报考一个学科职位;如果报考现支教学校,经考核在支教学校德才表现优秀的,给予总分加5分。现有在上述四所学校支教的教师,如果未报考或报考未被录用,则今年秋季开学后一律回原工作单位任教。
5、报考时应缴交的材料:①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书)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②《南安市2011年公开选拔市直小学教师报考申请表》(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见附件)一式一份,本人近期1 寸彩色照片2张(分别粘贴在《申请表》相应位置);③报考第一实验小学、柳城小学、国专中心小学的,需同时提交个人自行解决住房的保证书一份。
6、报考者应于8月8日上午(8∶00—11∶30)凭身份证到南安市实验中学领取准考证。
7、选调按总分高低依序确定人选。个人总分若出现相等时,以工龄从多到少为序确定人选,若再出现同等情况,则年龄长者优先。
8、被选调到第三实验小学任教的教师,除享受国发工资外,与现该校教师享受福建海联开发有限公司给予的每人每年人民币5000元交通费补贴及水头镇政府给予水头镇教师的同等待遇。
9、报考第三实验小学的教师,若未被选拔补充到第三实验小学,个人愿意到水头中心小学或石井中心小学任教者,可在《南安市2011年公开选拔市直小学教师报考申请表》的“征求意见栏”内签署“我愿意服从调剂,到水头(石井)中心小学任教”的意见并签名,待8月份师资调配时给予研究审批。
10、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邀请市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严格选拔程序和纪律。业务咨询电话:86367817、86367818;监督、举报电话:86382160、86367806 。
附 件:南安市2011年公开选拔市直小学教师报考申请表.w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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