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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幼师2011年补充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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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4 17: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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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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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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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方向1
巢湖幼师2011年补充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和县人社局《2011年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告》精神,巢湖幼师前期进行了教师招聘工作,因招聘有缺额,现决定进行补充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
层次 分 学 科 计 划
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生物 政治 学前教育 旅游管理
硕士 4   1 1     2   
本科及以上 7 1 1 1 1 1 1 礼仪方向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毕业生。
2、具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师范类毕业生需具有《教师资格证书》。鉴于学科的特殊性,对旅游管理(礼仪方向),可放宽到非师范专业。
4、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必须一致。
5、年龄:硕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1、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人社局组织实施,监察局全程监督。
2、招聘采用文化课考试和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权重比为4∶6 ,按总成绩名次择优签约。
3、对旅游管理(礼仪方向),采用“专业知识(技能)测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权重比为6∶4,择优招聘。
4、应聘者的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名、考试、签约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有关具体规定:
(一)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6~30日(30日下午6:00截止报名),报名地点:和县教育局人事股(和县财苑大厦四楼)。
2、报名时必须提供: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报考旅游管理(礼仪方向)的,提供礼仪方向所具有的证件或证明材料。③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④笔试费90元。
3、每学科指标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于报考人数少于以上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的指标。
4、在硕士生招聘指标中,因硕士生报名人数不足被减少或取消的指标,调剂给本学科的本科生使用;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指标的学科中已报名的硕士毕业生,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并入与本学科的本科生一起竞争。
5、报考和县招聘农村学校教师的毕业生,如符合条件,可同时兼报巢湖幼师的招聘职位。
(二)文化课考试:
1、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两科,满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所学专业的高中及高校知识)为100分,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为50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进行,时间为2个小时,其中语文为2个半小时。
2、考试时间:8月5日上午;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8月4日在和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3、考试结束后,公布成绩,并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的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教学能力考核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同时入围)。
(三)教学能力考核:
1、教学能力考核包括教案撰写、无生上课和面试,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撰写占15%(时间为90分钟),无生上课占60%(时间为15分钟),面试占25%(时间为10分钟)。
2、在教学能力考核中,分别成立考评组、面试组。考评组由外聘教师组成,负责进行教案撰写和无生上课的考评工作;面试组由用人学校和教育、人社部门的人员组成,负责进行面试工作。考评组和面试组当场评定成绩并向考生公布。
3、教学能力考核(含面试)每人收费80元。
4、教学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考试、考核结束后,先将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再按4:6比例将文化课考试、教学能力考核成绩折算相加,形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所报考岗位的指标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说明: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选“教学能力考核”成绩高的;若仍相同,选“无生上课”成绩高的。)体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2、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考察。组织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将确定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因种种原因放弃的,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被聘用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在试用期满时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视为试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65-5312256(县教育局)、0565-5307559(县人社局)
举报电话:0565-5312731(县监察局)。


                                      和县人社局 和县教育局
                                            201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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