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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萍乡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保健医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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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09:5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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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萍办发[2002]14号),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5名、保健医生1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二)热爱幼教工作,具备弹、唱、跳、画等基本技能。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单位:市实验幼儿园、市第三幼儿园、市保育院。
(二)岗位及人数:市实验幼儿园幼儿教师1人,市第三幼儿园幼儿教师1人,市保育院幼儿教师3人、保健医生1人。
(三)岗位条件:
1.市实验幼儿园、市第三幼儿园幼师岗位:
(1)具备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2. 市保育院岗位:
(1)幼师岗位:
①具备教师资格证;
②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③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艺术专业、英语专业毕业;
④历届毕业生。
(2)保健医生岗位:
①具备医师执业证;
②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③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
④历届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缴费时间:
2011年8月 日—8月 日上午9:00—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有关报名流程详见萍乡人才网(www.pxrencai.com)。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市教育局、市人保局对进入专业测试、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及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笔试准考证,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二套复印件;
(2)萍乡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网络报名登记表和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
四、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笔试、面试工作由市人保局组织,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科技常识、职业道德以及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组织。
(一)幼儿教师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的考试形式,其中:
1.笔试: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1:6及以上方能进行笔试,报考人员不足时,取消招聘计划。
2.专业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6的比例确定入闱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内容:
市实验幼儿园、市第三幼儿园幼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包括:
①钢 琴:自备曲目演奏,时间5分钟以内;
②舞 蹈:自选舞蹈(自带舞曲光盘),时间5分钟以内。
市保育院幼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包括:
①钢 琴:自备曲目演奏,时间5分钟以内;
②舞 蹈:自选舞蹈(自带舞曲光盘),时间5分钟以内;
③美 术:简笔画,现场命题,材料自备(油画棒或彩色铅笔、水彩笔、铅笔、小刀、橡皮等),60分钟内完成。
3.面试: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4.计分办法:
考生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
专业测试成绩中,市实验幼儿园、市第三幼儿园幼师岗位钢琴演奏成绩计10分,舞蹈成绩计20分;市保育院幼师岗位钢琴演奏、舞蹈、美术成绩各计10分。
(二)保健医生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1.笔试: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1:3及以上方能进行笔试,报考人员不足时,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3.计分办法:
考生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五、体检、考察:
1.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则面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体检。如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程序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见具体通知。
六、录用与管理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在萍乡人才网、萍乡教育网上公示一周。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学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相关部门办理工资、上编等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2.收费:按市发改委批复的收费标准收费。
3.入闱人员名单和专业测试、面试时间安排均可在萍乡教育网或萍乡人才网上查询。
4.咨询电话:6832472      监察电话:6832483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市人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1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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