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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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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9 10: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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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优化学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专业教师。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6月30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5日-6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3号)综合楼301室。
3.报名方式:持相关证件现场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和相关推荐证明,2寸近期免冠同版彩照4张,以及能反映本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及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和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查。由开发区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符合条件的填写《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处理。
4.报名人数和职位计划聘用人数比例须达3:1。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开考;同职位计划聘用人数2人(含2人)以上,报名人数和职位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确认人数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
5.领取准考证。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于2011年8月7日下午3:00-5:00到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3号)综合楼301室领取准考证。
四、测试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测试。
(一)笔试
笔试总分共100分,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教育教学知识。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2011年8月8日下午3:00-4: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职位笔试人员的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及报考职位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综合考核、试讲和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其中,综合考核(含结构化面试)20分,试讲和操作能力测试各40分。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2011年8月9日上午7:30开始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与考核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总分,根据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报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七、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六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开发区同类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自主择业。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监察分局:0517-83718789;人事劳动局:0517-83718218
九、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7-83711960
2.网址:http:www.hadz.gov.cnwww.hagzx.cn
十、本简章由区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职位简介表
2.报名登记表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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