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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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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9 21: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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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沧州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办法,根据招聘计划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1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本科一批(有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工作能力和水平。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4、同等条件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三、招聘职位与资格要求
招聘
职位
            招聘单位 职 位
代 码 拟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备注
教师 管理学
教研室 0101 1 农业经济管理、
农村区域发展、
生物工程 本科及以上 学士 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一本院校毕业生
政治理论
教研室 0201 1 哲学、伦理学 研究生 硕士 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
党史党建
教研室 0301 1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思想政治教育 本科及以上 学士 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一本院校毕业生
经济学
教研室 0401 2 财政学、金融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 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一本院校毕业生
政策法律
教研室 0501 1 公共管理、行政管理、法学 研究生 硕士 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
教务处 0601 1 政治学、中文、哲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 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一本院校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2011年7月6日上午9:0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7日17:00。
(二)报名地点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管理干部学校(沧州市朝阳街30号)。报考人员可登陆沧州人才网(网址:www.czrcw.com)下载并持《沧州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及小2寸免冠照片5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试讲,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
(一)笔试:报名合格人员于2011年7月9日上午10: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统一参加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11年7月10日上午9:00到11:00,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沧州人才网公布。
(二)试讲:根据聘用计划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试讲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试讲人员成绩达不到70分及格线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聘用计划和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核
由市委党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出现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沧州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七天。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再签订聘用合同。
十、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所持证件(或所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二)根据公布专业,每人限报一个专业,不得重复报名。若某个专业实际进入试讲的人员达不到该专业应招聘人数的3倍时,试讲成绩不低于70分,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附:沧州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

咨询电话:市委党校                     356702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206528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沧州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毕业院校   所学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学位及学位证号   
民    族   联系
电话   生源地   
报考单位   报考
职位   职位代码   



历   


报名者诚信保证


   
本人以上所填写的均为真实情况,学历符合报考要求,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市组织、人社部门意见   
                 

注:1、此表由报考者本人如实填写,对填报情况弄虚作假或学历不被国家所承认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录资格。
2、此表填写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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