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园事业发展的需要,经乍浦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幼儿,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具有平湖市常住户口,35周岁以下,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拥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1年8月15日- 17日。
2、报名地点:嘉兴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乍浦镇天妃西苑门口)
3、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嘉兴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并注明是否师范类及何时取得合格的教师资格;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能证明本人相关能力的证书、证明。
三、考试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招聘者,由幼儿园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自弹自唱、讲故事、舞蹈、备课四项,舞蹈曲目自定(音乐自备),自弹自唱、故事、备课现场出题。
四、体检及聘用
面试合格者,参加上岗体检,体检合格后,应聘者和幼儿园签订一年的短期聘用工合同。
平湖市乍浦镇中心幼儿园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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