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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开封尉氏县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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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1: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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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应聘者报考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与政审等情况择优聘用。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5、具有尉氏县常住户口(截止2011年6月30日前户口在尉氏县的);
    6、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定向生不受此限制);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普通中专以上)的毕业生和1998年入学的有定向计划的开封一师普师大专班和中专班、开封二师中专毕业生。
    8、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的,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一致或相近;
    9、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具有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计划
    共招聘120名(定向生50人,其它70人)
    定向:50人(小学)
    语文20名;数学20名;音乐5名;美术5名。
    其它:70人
    语文12名;数学12名;英语17名;物理8名;化学6名;体育5名;音乐5名;美术5名。
    拟招聘岗位与应聘该岗位的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2的,依次递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减掉的岗位数调整到报名人数足且急需的学科,根据报名情况在考试之前调整并公布。定向生不受比例限制,但如新招聘岗位数报考不足也要作相应调整。
    五、监督与违纪处罚
    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0日—8月16日;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规划调配股;
    3、报名办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办法,应聘人员按招聘学科类别分岗位报考。按照公布的岗位,每人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者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地点报名。信息采集时验证身份证,合格者才能进行数据采集。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教体局)共同对报考者提交的有关证件实行网上查证,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时由报考者本人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每人交纳考务费120元,信息采集费15元。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8月21日持本人身份证及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进行不良行为登记,2年内不准参加县政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7、本次为定向生最后一次报名,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定向生资格。
   (二)笔试
    笔试使用高招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视频录像监控。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法进行。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项,满分为200分。
    公共知识(50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市场经济、法律、时事政治等。
    专业知识(150分):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新课标理念及应聘岗位所具备的相关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尉氏政府网、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公布。笔试成绩公示期为三天。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自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 5分,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任职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项加分。申请加分人员须在8月20日前提供有关证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体局进行审查并进行公示。
   (三)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应聘的岗位类别,按拟聘用岗位名额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定向生达不到1: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使用高招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视频录像监控。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聘请外地教师7人组成评委。评委打分为100分制,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个评委的平均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进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当场公布。评委确定若干个各科说课题目,说课前一小时由抽签确定说课顺序,每人说课前20分钟抽签确定说课题目并现场备课,每人说课时间为15分钟以内。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应聘的岗位类别,按拟聘用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尉氏政府网、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公布。体检如有不合格人员,按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体检合格进入考核与政审人员名单在尉氏政府网、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公布。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六)考核与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应聘的岗位类别,按拟聘用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与政审人员。考核与政审参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与政审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公示制度。拟聘人员在尉氏政府网、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八)公示期间受理的被举报人员经核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九)审批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确定新聘用人员工作单位,填写《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报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办理有关手续。档案存放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新聘用人员应参加岗前培训。
    七、招聘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注销编制。
    八、本简章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995660        7961769—8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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