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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学院2011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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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14: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最新教师招聘考试内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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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和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绥化学院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二、单位简介
绥化学院始建于1953年,2004年在绥化师范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升格为本科大学,是黑龙江省教育厅直属公立大学。坐落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与省会哈尔滨市相距仅70余公里。学校面向全国20多个省、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630余人。学校占地约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925万元,图书馆藏书77万册。设有13个教学单位和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29个本科专业。
学校以“厚德载物、经世致用”为校训,以“建设应用型大学、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办学定位,注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加强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先后荣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二等奖,全省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
三、招聘职位
本次考试共招聘14个岗位,招聘17人,详见《考试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四、条件及待遇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等条件;
(五)各职位的具体条件详见《绥化学院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附件一);
(六)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七)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八)拟聘用专任教师博士每月学位津贴2000元,服务期8年;理工类博士科研启动资金10万元,文史类博士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
五、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7月11日9:00至2011年9月20日16:00考生进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二)查询审查结果时间:2011年7月11日9:00至2011年9月21日16: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职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也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
(三)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11年9月23日9:00~11:30
1、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到绥化学院人事处(主楼A204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校生提供在校生证明、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3、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比例。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或缩减招聘人数。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报考取消招聘岗位且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时间
笔试:2011年9月24日至2011年9月25日。笔试通过后,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教师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100分,通过初试、复试两个环节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个人综合能力等进行全面测试。初试为笔试,占总成绩40%,笔试结束后按1:3比例进入复试;复试包括试讲面试,试讲占50%、面试成绩占10%。(艺术设计学院增加术科考试,术科占40%,术科合格后按1:3比例进入复试,复试包括笔试、试讲和面试,笔试占20%、试讲占30%,面试占10%)。
考核成绩100分,分初试、复试两个环节。初试为笔试,占总成绩60%,笔试结束后按1:3比例进入复试;复试为计算机上机与面试,其中计算机考试占总成绩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
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七、体检和考核
考核合格后,按规定时间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市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并报省人保厅同意后,分岗位、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核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联系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0455)8301029
政策咨询电话:(0455)8301051,李老师
电子信箱:shxyr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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