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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理工大学2011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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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15: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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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道德修养良好,学风正派,治学严谨;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应聘人员需满足我校2011年招聘计划(详见附表)中所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考核办法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1年6月30日9:00~2011年7月8日16:00。
考生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0年6月30日9:00~2011年7月9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职位,经报请省人保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招收博士或副高职以上职称人员岗位不受此限制。
(三)考试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随时进行,用人部门提前通知。
(四)考试、考核办法
按 照公开招聘方案的有关规定,下一步将进行考试、考核。总成绩以百分计,硕士通过笔试面试试讲)两个环节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个人综合能力等进行全面测试,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试讲)成绩占60%;博士以面试(试讲)为主;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整个考试考核以校内用人 部门为单位自行组织,人事处和纪检监察部门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博士岗位可不受比例限制,以计划招聘数量为限择优录取;硕士岗位必须按照规定比例进行笔试、面试考核,择优录取。博士在面试前、硕士在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均须对其报名条件进行现场确认。
三、体检
考核合格后,由人事处按规定时间组织体检。
四、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天。
五、有关待遇
(一)两院院士(年龄一般不超过72岁),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理工类学科不低于200万元,人文类学科不低于100万元;安家费:50万元;岗位津贴:15万元/年;住房及其它条件面议。(各种费用均以人民币计,下同)
(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理工类学科不低于100万元,人文类学科不低于50万元;安家费:40万元;岗位津贴:10万元/年;住房及其它条件面议。
(三) 国家级教学名师、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层次入选者、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主持人、国家863、973、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承担者、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等相当层次人员(年龄不超过55岁), 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理工类学科不低于50万元,人文类学科不低于25万元;安家费:20万元;岗位津贴:10 万元/年;住房及其它条件面议。
(四) 知名教授(省级学科带头人层次)、博士生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理工类学科不低于30万元,人文类学科不低于15万元;安家 费:15万元;按校内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标准提供住房(按校内价购买);各种津贴和奖励以及其它福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其它条件面议。
(五)博士及相当层次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理工类学科不低于4万元,人文类学科不低于2万元;安家费:5万元;按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标准提供住房(按校内价购买);各种津贴和奖励以及其它福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教学科研条件建设费,由学院(部)管理,归本人支配,专款专用。
学 校与引进对象签订聘任合同,引进人员的服务期为5-10年;引进人才中,具有博士学位且成绩突出者,如原来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认定,可提前两年校内聘任正高职,校内享受正高职的待遇;如参加工作不满两年,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认定,可校内低职高聘副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俊峰、朱天浩
联系方式:(0451)86390189
电子信箱:rensc@hrbust.edu.cn
七、哈尔滨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0451)86390112

附表:2011下半年招聘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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