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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江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于印发德江县2011年城区学校缺编人员招考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德江县2011年城区学校缺编人员招考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德江县2011年城区学校缺编人员招考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宏观调控教师合理流动,调优教师资源配置,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均衡发展,决定对县城区学校缺编人员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在职人员公开招考选聘。为保证公开招考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和专业与岗位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统筹兼顾、宏观调控、定学校定岗位原则。
二、学校及学科岗位设置
县城区缺编学校紧缺人员补充,由学校申报紧缺人员岗位,县教育局在核定编制范围内制定紧缺人员岗位设置方案,经县编委办函复,拟设48个岗位,其中高中专任教师岗位1个,初中专任教师岗位28个、小学专任教师岗位15个、特殊教育学校人员岗位2个、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2个。其具体学校学科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德江县2011年公开招考城区学校缺编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县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公办教师(青龙镇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除外)。
(二)报考条件
1.2011年8月31日止,正式工龄满5年(60个月)以上,其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因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满一年,按规定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
2.学历及专业要求
(1)报考幼儿园学科岗位教师,年龄35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师及其以上学历,且现仍在幼儿教育岗位工作或具有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证。
(2)报考小学学科岗位教师,必须具有中师及其以上学历,且现仍在小学阶段岗位工作;报考初中学科岗位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且现仍在初中阶段岗位工作;报考高中学科岗位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现仍在高中阶段岗位工作。上述报考学段学校学科岗位必须与毕业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学科一致。
(3)报考县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岗位,必须是特殊教育专业毕业,校医岗位必须具有医学类院校专科毕业证。
报考人员必须按学段、学校、学科岗位报考(乡镇教办人员按上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确定报考学段),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招考
(一)违法违纪受到处分而尚未解除的;
(二)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1日至23日。
资格审查:凡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所在乡镇教办、学校出具的参加工作时间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准确填写《德江县2011年公开招考城区学校缺编人员申请考试信息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乡镇教办人员还须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
教师报名时必须认真准确填写《德江县2011年公开招考城区学校缺编人员申请考试信息表》,由在编学校、乡镇教办根据人员编制、学校学科结构、教师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履职等情况,集体研究推荐教师参加报考,推荐人数控制在乡镇学校教职工人数的8%以内。各乡镇教办、学校要成立推荐工作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推荐办法,严把推荐关,紧缺学科要严格控制,不得因招考导致学校学科教师不足而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更不能因此聘用临时代课人员。
资格审查由县招考办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参加笔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8月24日。报考者持身份证在报名处领取。
六、考试办法
考试只设笔试,实行100分制。报考学科岗位人数与学科岗位聘用数等额的,只考核不进行笔试。
(一)笔试
时间:2011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
地点:德江二中
(二)笔试方式:闭卷。
(三)笔试内容: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统一考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不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各学科岗位教师考相应学段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内容;幼儿园岗位教师考幼儿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内容;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考特殊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内容,特殊教育学校校医考医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
七、聘用方式
按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各岗位类别的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合格后,按岗聘用,并按组织程序进行调动。新调入人员按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在新聘用学校按现有岗位重新竞聘,签定聘任合同书,并享受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待遇。
八、纪律要求
(一)参与本次招考的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方案》操作规程,若有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责任严肃处理。
(二)参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方案》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无理取闹,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者,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且3年内不得申请岗位调整。
(三)严禁乡镇教办、学校给参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否则将严肃追究经办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各乡镇教办、学校要严把推荐关,因把关不严导致学校学科教师不足,影响教学工作正常运转,或造成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在招考过程中,要实行阶段性公示制,要秉公办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吃、拿、卡、要行为,确保本次招考工作风清气正,健康有序。
九、未见事宜由县招考领导小组(附件3)研究决定,本方案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德江县2011年公开招考城区学校缺编人员岗位设置表
2.德江县2011年公开招考城区学校缺编人员申请考试信息表
3.德江县2011年城区学校缺编人员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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