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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贵阳)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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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11: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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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贵州省教育厅。是一所以举办高职教育为主体,同时举办中等职业教育、职前职后培训,集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工艺美术、经济管理为一体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1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8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6831833、6810676。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可在2011年8月15日9:00至8月19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严重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3、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90.00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初审。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应聘人员可于2011年8月15日9:00至8月20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2、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1年8月15日9:00至8月21日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3、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网上准考证打印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11年9月5日9:00至9月9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11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管理岗位面试为综合素质面试和行政管理能力面试,各占面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础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等能力素质。行政管理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业务素质。
专业技术岗位中教师岗位面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课堂试讲和实操,各占面试成绩40%、40%和20%。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基础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等能力素质。课堂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课堂教学的组织能力。试讲时间为20分钟,并提供试讲内容的教案一份。实操根据专业要求,在指定的实验实训场所进行实际操作。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为综合素质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各占面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础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等能力素质。实际操作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动手能力。根据专业要求,在指定的实验实训场所进行实际操作。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以70分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 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197407, 5401050;
监督电话:0851-8197429, 5400046。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附件一: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二: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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