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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完职中、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为确保我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对我县201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聘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注重个人能力与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对参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2、坚持多元化评价。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教育教学能力与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实行量化评价。
3、坚持一票否决。对违纪违法、违反师德规定、近两年来年度考核不合格,病假、事假旷工超过《舒城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若干意见(试行)》规定时限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聘任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2010年及以前评定(认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续聘工作待岗位设定时进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这次不予聘任:
1. 评定的职称与现工作岗位不相符的(即中学职称在小学任教,或小学职称在中学任教);
2. 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曾被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3. 违纪处分期未满或违纪正在接受查处的;
4.违反《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违反从业规定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试行)》的
5.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绩效较差的。
三、聘任时间及期限
中、高级职称聘任期限从2010年12月算起,聘期三年,初级职称按评(定)职称时间聘任。
四、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1、科学合理制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在聘任前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2.加强领导,精心考核。各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职称聘任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行政、党、团、工会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考核组要根据学校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对拟聘教师近年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者进行推荐上报。
3. 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各校必须向广大教师进行广泛宣传,要召开教师会,将政策公开,使广大教师了解掌握职称聘任有关文件精神,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做好职称聘任工作。
4.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要求参聘教师对自己任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作自我鉴定,在自我鉴定的基础上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鉴定、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任人员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5. 提供相关材料:职称资格证书原件,一寸半身照片1张(贴聘任证书用),填写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份,《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一式三份(OA平台A4下载)。
6. 时间安排:11月份由教师作自我鉴定,单位考核;12月份上报审批,同时办理兑现工资手续。
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和全县教师队伍的稳定,各校必须高度重视,精心操作,广泛发扬民主,确保聘任工作顺利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违者将严肃处理。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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