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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学院2012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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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12: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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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是广东省省属公办综合性本科大学。学院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惠州,惠州是珠江三角洲核心城市之一,南临南海大亚湾,毗邻广州东莞深圳、香港。学院办学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校园青山环抱,浓荫匝地,现代建筑错落有致。占地总面积2563.1亩,校舍建筑面积40.64万平方米,绿化面积13.1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70%,连年被惠州市授予“花园式单位”的称号。学院还先后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东西部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实施先进单位、广东省高校综合治理先进学校、广东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信息化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加快学院的发展,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我院加大引进人才力度,吸引更多高学历和高职称人才、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加盟我院。我院拟在201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85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惠州学院2012年高层次引进人才计划》。 二、待遇 (一)工资待遇:列入事业编制的按照国家、广东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二)优惠待遇: 1、津贴 按惠州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来我院工作的高级人才,符合《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的,由惠州市政府发给住房补贴、博士(博士后)津贴等。(具体见《惠州市加快引进和开发使用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惠市委发〔2008〕45号文)。(在惠州学院校园网人事处网页“人才招聘”栏查阅) 2、来我院工作的教授每年由惠州市人民政府发给教授奖教金,每月按1000元拨给,年终根据教学科研情况,按档次发给。 3、安家费 来我院工作的教师,按以下标准一次性发给安家费: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6万元;教授(正高)和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5万元;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的博士4万元;副教授(副高)3万元。 留学回国人员(指获博士学位人员或博士后人员)按同类人员的安家费上浮50%。 4、科研启动费 来我院工作的教授(正高)、博士以上人员,配给科研启动费:教授4万元、博士3万元;理工类专业上浮30%。鼓励副教授及以下人员带科研项目进校,经科研项目审查,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科研启动费。 留学回国人员(指获博士学位、博士后人员,高级访问学者)按同类人员的科研启动费上浮50%。 5、住房待遇 具体办法按《惠州学院引进高级人才住房优惠及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惠院人发[2009]22号)的规定执行。(在惠州学院校园网人事处网页“人才招聘”栏查阅) 三、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修养好,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2)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基本素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教授(正高)48岁以下,副教授(副高)、博士4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特别急需人才可适当放松。 (5)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惠州学院2012高层次年引进人才计划》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函寄惠州学院人事处或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rsc@hzu.edu.cn。 3、招聘时间 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4、资格审查 由我院人事处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并确定技能测试及面试人员名单。 (二)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采用不同的考试方式,主要以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考核时间:在公布此方案15天后,学院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陆续进行。 (三)考察及公布 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惠州学院校园网人事处网页“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 (四)体检 拟聘人选到规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办理调入、接收和聘用手续 经学院研究决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接收和聘用手续。引进的应届硕士研究生,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入手续。拟录用人选需要在我院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和“新进人员编制报批表”,填写好发回到邮箱:rsc@hzu.edu.cn 。 五、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在惠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和我院纪委监察室监督下,由我院人事处负责招聘具体工作,各用人部门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协助组织实施。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惠州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752-2529142电子邮箱: rsc@hzu.edu.cn 网址:www.hzu.edu.cn联系人:刘老师、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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