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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报经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全会研究同意,并报常德市人社局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事局和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条件和计划
招聘中小学教师共20人
聘用单位 岗 位 人数 招聘报考条件
津市一中
(4) 语 文 1 全日制“211工程”高等师范院校本科以上学历,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地 理 1
政 治 1
生 物 1
津市职业教育集团
(1) 会 计
(涉外) 1 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证,英语达到四级以上水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聋哑学校
(2) 英语兼会计 1 大专以上学历,相对应专业毕业,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英语兼会计职位还需有会计资格证,计算机教师需有一年(含一年)以上特教工作经历且能胜任手语教学(由特教学校面试确认资格),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计算机 1
农村初中
(6) 体 育 3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相对应专业毕业,中学相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物 理 1
音 乐 1
计算机 1
农村小学
(7) 语 文 1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数 学 1
英 语 2
音 乐 1
美 术 1
计算机 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9日至11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由市人事局和市教育局共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笔试,不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不予通知。如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占总成绩60%):按职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津市市人事局商常德市人社局确定。笔试包括相关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教材相关知识:其中小学教师以初中教材知识为主占笔试成绩的70%,小学教材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初中教师以高中教材知识为主占笔试成绩的70%,初中教材知识占笔试成绩30%;高中教师主要以高中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为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本次考试不印发资料、不组织培训。
2、面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由津市市人事局商常德市人社局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按相关专业知识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对象不合格者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缺额,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到应聘人员的工作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和人事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投诉举报电话:4239511、4221678)。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事局批准,报常德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相关编制、聘用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四、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按常办发[2010]2号和常人社发[2011]45号文件执行。
注意事项:考生在笔试、面试、体检每个程序中没有按规定时间赶到规定地点,误试、误检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4239511(市人事局) 4222843(市教育局)
津市市人事局 津市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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