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考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每日定期发布教师招牌资讯
查看: 1413|回复: 0

[资料] 哪些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不需要补修课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7 11: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最新教师招聘考试内部教材
教师招考二维码
  问: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哪些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不需要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
  答:以下三类人员可以免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1)已在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或者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等途径,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单科结业证书者。(2)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举办或委托师范院校组织举办的高校岗前培训,学习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者。(3)参加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教委)组织举办或委托市教育学院或教师进修学校举办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每门课程32学时以上),并取得合格证书者。
高通过率教师招考教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教师招考微信公众号

教师招考论坛 ( 闽ICP备14015709号 )

GMT+8, 2025-1-23 17:36 , Processed in 0.083302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0590EDU管理团队 X3.4

© 2001-2020 教师招考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