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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有关学生上网、厌学、暴力、辱师的新闻屡见报端,都认为这只是发生在某个学校少数学生的个别现象,但就我了解到的几百所学校和接触到的几千名教师的言谈,这已经是中国教育的现状,产生这一现状的根源是我们的教育法律和教育制度。
一.变相体罚这个模糊概念不应该写入法律。
清晰的逻辑、通晓和明畅是法律取得更大效力的基本形式条件。
法律作为“冰冷的理性”和“静态的规范”,词意必须准确规范,变相体罚这一模糊概念写入法律必然造成素质教育的失败。我国的<<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都明确规定: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
“变相体罚”是一个有丰富含义的词,什么叫变相体罚,老师和教育管理者都拿不准,于是我校专门请来律师搞专项法律讲座。律师说“变相体罚就是对学生的过错采取的为达到惩戒目的一切非暴力方法和手段。”律师还举了一些变相体罚的实例:学生迟到了,教师可以向学生询问迟到的原因,但问清楚迟到的原因时间不能超过三分钟,如果询问超过三分钟,就属于对学生迟到行为的一次变相体罚。学生的作业不认真,你应该给他讲道理,但不能讽刺、挖苦,讽刺、挖苦就是对学生作业不认真施使的一次变相体罚。教师们都在嘀咕,学生犯错误教师采用的一切手段和方法都与变相体罚划上等号了吗?近一段时间互联网上热谈海内外的北京海艺学生辱师之事,有不少人对孙老师的表现奇怪,为什么学生在课堂上拿他的帽子,取他的眼镜,打他的矿泉水瓶,骂他SB都熟视无睹,充耳不闻?其实很简单,孙老师六七十了,还会为学生成绩这个小事被安上体罚和变相体学生的罪名,落个晚节不保的下场吗?如果你是孙老师你也会一样,在目前的中国,绝大部分老师都是这样的态度,只不过没有几个学生会拍DV而且会把拍成的DV公开于互联网而已。
为了阐明什么叫变相体罚,各地教育主管部门都出台了一些更为具体化的行为标准:《教师行为规范》、《教师师德修养》、〈〈教师规范语言一百条〉〉、〈〈教师忌语一百条〉〉,这还不能够完全彻底的解读变相体罚这一词的内涵和外延,各地纷纷出招加以充实,如〈〈丹阳市五个方面教师忌语〉〉……这还不是变相体罚含义拓展的尽头,如温州教育系统在全市学生中开展教师忌语征集活动,“你要是蛮不讲理,请你家长来评评”也被写入教师忌语,只要是学生不喜欢听的话都可能叫变相体罚,今天你的做法和说法大家认为合理合法,但明天就有可能与变相体罚划上等号。也就是说教师只有在学生一般和较佳表现时表扬和鼓励是合法的,在学生不良言行上教师的一切用语都有可能与变相体罚划上等号,都将是违法言行。
请**青年报的一篇报道:马老师坚持给几名抄袭论文的学生判了零分,他的坚持为自己换来了“二级教学事故”的处分。一个**在blog.sina.com.cn中写道:“ 现在的一些教育现象太让人伤心,你作为教师绝对不可以对学生说出什么过头的话,就更别说打骂了,轻了告状,重了轻生,就象一颗定时炸弹。我们也在努力的对现有的学生观进行深入了解,试图找到解决现有师生关系的途径,可是谁能把现在教师不敢管学生,学生看透你不敢管的心态(打、骂、罚我告你)调整到正常轨道呢?”
实现师生关系的和谐,教师要努力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理所当然,但更重要的是学校、社会和家庭对师生关系的认识不能有所偏颇甚至缺失。严禁教师以任何理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只能靠说理和鼓励,这纯属过于一边倒。作为教学的组织者,在管理学生上不仅束住手脚,连嘴都给封住,还怎么更好地组织教学?要管理好几十个青春萌动、自制力差、冲动叛逆的学生,没有灵活多样的管理权,怎能应对复杂的现实局面?于是乎,教师不得不顺应“潮流”明哲保身,少说为佳,当学生犯错误时总是得过且过,否则大多是出力不讨好甚至自己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长此一往,我们的下一代能在世界中顶起一片蓝天吗?
和谐师生关系的核心是师生心理相容,心灵的互相接纳,形成尊师爱生、教学相长、宽容和谐的情感关系。可见,只有师生之间互相尊重、信任和理解,方能真正实现师生关系的平等、和谐。而如今打破了这种和谐的正是我们明确的把变相体罚这个模糊概念写入了法律,试想社会不准用苦口良药这病能医好吗?没有法律的严惩犯罪分子都会自觉的改邪归正?
一个老师在个博客中写道:“ 我讲课是把好手,趣味性强,分析精辟,切中要害,使学生既学知识,又学方法,又能听一些做人的道理,所以在好班讲课如鱼得水。但在差班,我是相当于在带“研究生”,因为一个班只有几个学生在听。我若真格地管,让学生认真听讲,绝对能做到。关键是:若真管,少不了有不服管教者,免不了与学生有冲突,最终的结果是:对学生不了了之,而老师得到的评价是“学生与你冲突,说明你的方法有问题”,老师的尊严荡然无存,严重时定为教学事故,受到行政处理等等。因此,教师只能表面上管一下。若真管,那不是在给自己找难堪吗?”。
于是由量变到质变:①我校一名学生当家长的面辱骂和殴打多名教师包括班主任、政教主任、校长,学校束手无策。开始上课嗑瓜子,自由出进,睡在教室上课,最后公开抢别人的凳子上课睡觉,老师刚制止,就开始辱骂并殴打教师。学生打教师不负任何责任,但老师如果动手就扣除几十元的工资,一直扣除到老死为止,导致教师、班主任、政教主任、校长都只有让其辱骂和殴打,家长到后说也管不住,让他去打,最后由派出所**来后才制止,但学校和派出所没权给他任何处罚。②宝丰中学三名学生为了炫耀他们在班上的地位,上课时把老师殴打后,学校没有权利给予处罚,只有报警,家长又来学校大闹,说学校败坏了他们孩子的名声。于是全国各地有不少教育主管部门严禁学校对问题学生请派出所协助管理。③吉林市的朱老师被打了,打他的竟是他的学生。朱老师说,这个学生上课嗑瓜子,被他叫到走廊谈话,刚说没两句,14岁的学生就抽出藏在背后的铁棍砸向他的头部和左腿膝盖,造成他左腿髌骨粉碎性骨折。④今年3月17日,南京市清水亭中学教师殷飞正在班级里巡视学生做操情况的时候,教室后门被人一脚踢开,该班学生明明(化名)和亮亮(化名)进入教室,对殷飞老师大打出手。可怜殷飞老师被学生打得脑部出血住进了医院。而学生打老师的原因,只是因为老师将其家里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学校领导。(3月22日龙虎网)⑤重庆市涪陵区职业教育中心一名39岁的女语文教师何小容在课后突然猝死,其家属认为,其死因与她在课堂上制止几名男生打牌时,遭一名男生恶毒辱骂有关……
很多的学生现在变得越来越大胆。我们看到的14岁初一学生公然殴打自己的老师的事情决不是偶然的,也不是个别的。我们的社会给这样的事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滋长的环境。学生越来越调皮,越来越大胆,越来越难以管束,而与此同时,由于社会**和政策一味倾向保护未成年的学生,教师可以借以保护自己的手段越来越少,也越来越无力,教师的权威丧失到了难以想象的程度,而这样的状况直接导致了上面那样的事情的发生。难怪有人感叹:“中国教师在枪林弹雨中前行”! 现在的学生,在家是“皇帝”,在学校就成“上帝”了。老师一旦对学生严厉一点,轻则告状,重则招来一顿暴打。让人心寒的是,听到教师被打的事情,社会**中竟然还有人幸灾乐祸! 至于老师体罚学生这样的事情,一旦被媒体曝光,那**更是不约而同地“一边倒”。“师德败坏”、“禽兽教师”等言语如暴风雨般袭来,恨不得用口水将所有老师淹死。而媒体为了奉承读者,积极地在一旁推波助澜,争先恐后的想以“正义者”的形象博得读者上帝的欢心。 在“沉默的螺旋”的作用之下,一切都成了老师的错。老师成了可以随意打骂的对象,似乎用再恶毒的言语都不为过。教师,这个曾经非常神圣的称谓,早已被妖魔化了!曾经被视为拥有高尚职业的教师,如今已被很多人看成是毫无尊严的“臭老九”!
中国人民大学和新浪教育频道联合启动的“中国教师职业压力和心理健康调查”表明,中国教师面临着较大压力:80%的被调查教师压力大;近30%的被调查教师存在严重的工作倦怠;还有20.70%的被调查教师的生理状况不是很理想;有64.40%的被调查教师的工作满意度比较低。
造成中国教师生存状况不佳的主要原因可以划分为:薪酬与回报、管理制度与体系、绩效管理、社会环境。如果把老师当成一个人而不是当成一个神来看的话,那么老师心浮气躁,甚至偶尔言行偏离轨道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些年,教育法光顾着保护学生了,但教师呢?大伙只看见教师如何学生了,怎么就没有地方报道一下学生把教师打了、家长把老师骂了呢?难道“妖魔”化教师就是教育思想的主流吗?精神不正常的学生出了什么事故也是教师逼得!学生在校外被歹徒给杀了也要查一下在学校是不是受了老师的气么!只要是学龄青少年出了任何事先不管是在学校还是社会,不管是必然还是偶然,因为他是学生,学校虽然没有管理的权利但有管理的义务,都要学校负责,都能与教师的教学缺陷相挂勾。以前的教育是对不起学生,但现在学校的真实情况在媒体的“偏拉一把”式的报道之下有几个人了解呢?我们现在强调保护弱者,可在对教育的一片斥责之中,谁会想到教师才是校园内真正的弱者呢?
老师们已经在流汗、流泪了,就不要让她们在流血了,好吗!学生犯错误可以理解,但必须让他们认识到并加以改正,在量变时及时关死通向质变的闸阀,而非一味的容忍,不能等到他们走向社会后,让法律来纠正惩治他们。这不是爱孩子,而是在害孩子!教师是教学的组织者,但教育政策的制定,立法,教师们尤其一线教师有话语权吗?甚至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材的编写,教学评价都是一些几十年甚至从来没摸过教鞭所谓的专家在闭门造车,外行指导内行,教育法律法规之偏之左达到了极限!
二.九年制义务教育本当强制执行。
只要法律制定并生效,则人们“理解了也得执行,不理解也得执行。”而单九年义务教育法对政府、对教师都有强制条例,但对受教育的学生从来没有一言片语强制过。不少中国政府官员在欢呼,中国基本上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基本上消除了青壮年文盲,是的单看各级政府统计的数据,的确值得欢呼,事实上呢?我国文盲、半文盲和非文盲的唯一区分标准是是否有本本证明其完成了小学和初中教育,完成了小学和初中教育的下一代实际情况如下:
小学
前天我参加了我县城关镇小学生六年级思想品德期末考试,不到五分钟有几个学生要交卷,哪可是一场重要的考试,哪可都是一张张白卷!于是我当场宣布:“没做起不准交卷!”也许是默生老师,这几个学生还是一镇,但没能过半分钟,有一个学生向同伴一使眼,一起冲出考室,不道二十分钟,考场已空无一人。
初中
去年我市教研员来给我们开会说了一句实话:“现在不学习的学生太多了,在市内的重点中学都有一大半的学生不学习,更何况是你们乡下中学。”
高中
咸阳一高中教师在咸阳市学校网:前几天期末考试监场,我看到了任何媒体都没有报道过的一幕:班内30名考生,16人在开考仅仅5分钟后便“伏案而眠”,其余的或望着远处发呆,或摆弄着自己的手指,能对得起“考试”这两个字的不会超过5个人。我试着弄醒了几个,结果“饱餐”了一顿“白眼鱼”,那些眼神中分明有一句话:你怎么那么爱管闲事?
大学
“我是一名民办大学的教师!我所在的学校还号称中国第一民办大学呢!那些自考的学生,全班60多人来上课的就只有10个左右,而且上课随意出入教室,接听电话,发短信等等。。。。很少有人听课。有学生说,我们来听课某某老师的课,是因为我们看得起他。。。。还有学生说,我们是民办学校的上帝,我们给他们学校钱赚,他们得我们当爷。。。。”
于是我们不少的专家会说:现在是素质教育,高分还低能,文化成绩不好但综合素质强。不好好学习大多是思想品德不好的,学校面临强大的安全压力,出一点小事故都要学校买单,追究教师责任。体育课能不上尽量不上,上体育活动量也是一压再压,野吹、郊游、爬山已经在中国学校中绝迹。现在的学生在家都是小祖宗,什么活都不干,无理取闹的学生一次次战胜教师,战胜真理,真善美都扭曲**。不是要求学生全面发展而只能要求学生不出乱子,大家都过就阿弥陀佛了!我们的学生素质在哪里提高了?“哪怕你成绩差点都行,千万别给我惹事!”这已经是各校领导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人的一句口头禅;学校和教师,全都盼望上天保佑别出什么乱子。学校和教师已经把安全放在第一,卫生第二,教学不谈;学生呢,反正你也不敢把小爷我怎么样所以大多有恃无恐。
蒋多多同志今年高考想做新时代“白卷”先生的“壮举”引起了举国轰动,可您去问问老师们,哪个学校没有这样的“英雄”?哪个学校这样的“英雄”是少数?哪个这样的“英雄”是当老师的逼的?难道这就是我们想要的义务教育?这绝大部分不学习的学生上课、课外都在干吗?学生有嘴有手有脚的活蹦乱跳,一定会有所作为,于是违纪行为――违反校纪校规、打架、聚众**、赌博、酗酒、早恋乱爱、流氓习气行为、偷窃、欺骗、陷入“黄毒”和“私会党”等自然涌现,甚至于违法行为――盗窃、**、禁用词语、伤人、杀人、私会党团伙和其他刑事犯罪等也不在是骇人听闻(从上海调查的资料,大致发生频度在1%左右并逐年上升)。这就是有法不依的结果!如果学生在校必须学习,学生不仅都能基本上掌握一些科学文化知识,真正的使全民族文化素质普遍提高,还能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为什么不赋予九年义务教育法实施人——教师的执行权?你的眼睛还没瞪圆她或他就说你态度恶劣了。明明知道他书包里有武侠小说甚至有匕首你也不敢去把它们拿出来,因为那侵犯了**,按新的教育法规的规定那叫侵犯了人家的“隐私”。像这样有溺爱这把万能钥匙去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我们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在哪里?
三.为了你我的孩子,请还给教师管理权。
目前不改变教育观念,教育制度上不做调整,教师挨打会成为更为正常的现象。那时的学校还会有谁来上课?现在学校,特别是大学,之所以学风日下,学生素质恶化,一个非常主要的原因就是教师无权管、不敢管。
教师传授学生文化科学知识,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应当得到学生的尊重,即所谓的“师道尊严”。现在是师生关系安全平等,课堂上还要有平等的话语权,还有人说教师与学生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即使你与学生年纪、学识、道德有天壤之别,你在课堂上也要与学生完全平等(人格上当然应当是平等的)。既然是平等关系,学生为什么不能听别的同学专听你老师的?学生和教师吵架和别的同学吵架好像没有什么区别。面对六七十与你完全平等、随心所欲的学生,为了教学工作能顺利进行,教师必然陷于教学方式的焦虑之中:要与学生沟通?在什么时候沟通?在什么时间内说服?在当时吗?一来当时学生不是短时间能说服的;二来你与他说理,一节课40分钟,你花很长时间教育一个学生,这又带来教育公平问题,可你没有权力把他赶出教室,这时你怎么办?三来学生难道真的不知道他的言行是违纪?之所以还要咆哮课堂,大多是欺教师有中没有管理他的权利、治他的办法,同时在同学面前炫其“英雄本色”,抬高他在学生中的地位,获取更多特权。教师除了装痴卖傻,只能装聋卖瞎。从学生入学的那天起,教师天天都在给学生讲道理(没入学前父母都给他(她)讲了好多道理),可是再多的道理,一定能完全消灭家庭、社会对学生的一切不良影响?
一个中学教师在光明网上写得:“我所在的学校有一个网络评分的办法,教师得分的多少就是学校奖惩的依据,管理者倒是省事了,可带来的恶果却是不可低估的。为了得高分,教师只好讨好学生,迎合学生,对于学生的问题,不想说,不敢说,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你要是管,要是敢严管,学生就在网上骂人,打低分伺候你,你说这教育能搞好吗?”。我们的教育专家们从美国留学回来,只知道简单抄袭美国的教育管理模式,让学生来管老师。请问我们的班容量与美国也完全相同吗?我们一个班六七十人,上课的教师只有一个,这一个教师咋可能同时能赢得每人同学的欢心?结果学生是管理教师的上级,教师工作的好坏完全取决于教师讨好学生的艺术,讨好学生的成了教学标兵,喜欢讨好学生的成了优秀教育工作者,擅长讨好学生的成优秀教师。唱戏有红脸还要有白脸,谁来帮问题学生?学生沾上恶习我们真的都应该听之任之?以前人们总嫌我们的教育方式太陈旧,对学生的约束过多,总想画画外国的“月亮”。我们中国,现在的教育理念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那一套,可是实施的基础却在不一样,这不仅班级容量问题,还有是考试决定命运的问题。以我们国家的人口基数,要想做到西方国家学校里的小班制又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搞到现在非驴非马的样子,矛盾是越来越多。
现在几乎每一个学生都知道,学校不可以开除学生,为了生源,也不会开除学生。只有从事过基层教育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在学生知道了这一点之后,教育学生变得有多么艰难。每一个人都可以对教育指手画脚,社会上很多人只会一味地要求教师们做好思想工作,教育好学生,他们说一句“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教师” 、“教育是服务行业,学生是顾客,教师是服务者”非常轻松,也很容易。可是在教师的角度看来,那些人不是头脑简单发热,就是对教育一无所知。学生的荣誉感和羞耻心日渐淡薄的今天,学校丧失了开除极其难以管教的学生的权力,实际上就是失去了维持教师威严的最后防线。没有了可以凭借的有力手段,对学生的管束基本上只能依靠教师个人的人格魅力和方法了。我们对有缺点、难以管教的学生几乎无法约束。学生可以自由地换学校,他们的档案可以改动或者重建,他们能够逃脱他们应该受到的惩罚,可以逃脱应该承担的责任,——这些都使得任何学生有了对任何老师和学校肆无忌弹的可能。
港台警匪片和日本**中“拳头加枕头”等不良文化泛滥,黑老大被塑造为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英雄人物,武侠、暴力手段被包装和美化;口袋书、粗口歌、血腥禁用词语玩具暗潮涌动;某些家长“有钱便是娘”、“有权决定一切”的言传身教,“惯子如杀子”的溺爱,单亲家庭薄弱的管教和心理疏导;不良社会风气的熏染,社会青年的滋扰。而青少年并非**,心理行为不成熟,犯罪偶发性机率大,社会危害性不大,不适合采用**法律。他们的人生有一长段道路要走,各国都有青少年保**,目的着重于挽救,从宽,让他们重新做人,处于育人第一线的教师手中没有育人的权利,咋可能让他们重新做人?不幸的是,现有学校对轻微不良行为和犯罪缺乏有力惩戒措施,辅导作用不够有力有效,管束困难。对特殊家庭、特殊父母(如离异、孤儿、特殊性格儿童等)不采取社会隔离、封闭学校的教育,教育困难,成效很差。
我是老师,我要讲道理,可是学生都听道理吗?想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英国的**。历史上,英国的**本来是不佩枪支的,可是,到了**十年代,由于犯罪活动的日益增多,英国政府迫不得已,也开始给**佩带枪支了。我总觉得教师的工作和**很相似。而我们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所要管理的学生问题越来越多,胆子越来越大,违规手段也越来越恶劣,可是我们的原本贫乏的“武器”不但没有升级,反而逐渐地先是被没收了“警棍”,后来连开“罚单”的权力也没有了。是非观念都是从小、从一点一滴中形成的,我国传统的教育观念中,为了促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念,从来没有排斥过适当的惩戒手段。在受儒家思想影响较深的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地,至今也没有放弃体罚方式,在新加坡至今还有“鞭笞”的惩戒方式。不要以为糖罐内一定能长出五月的鲜花,哪必须无菌的前提,有一点点细菌,克隆的小苗就会夭折!没有惩戒及时消毒,我们的下一代不可能健康的成长!如再不出台切实可行的现代教育体系,马加爵事件、美国校园枪击案等类似事件将会在国内不断“蔓延”下去,最终将带来社会不稳定…...构建健康、和谐的社会也将是纸上谈兵。
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恩威并使才行。“教育家”们只想着学生“个性”的发展,却忽视了老师对学生的管理,削弱了老师的管理权力,以至于一些青少年在学校无视学校纪律,到社会上也就无视法律,最终促使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 管理过严有可能丧失有些学生的过性,但个性和良心不能兼的我们当然要良心,丧失的个性如果是不好的过性也是功德,我们需要奇才,不要庸才,但绝不能要歪才!因此,在处罚那些殴打学生、辱骂学生的极个别老师的同时,请还给老师们以管理的权力!我们应该反对体罚,但教师必须保留对犯严重错误学生的惩戒权!更不能剥夺对学生的过错采取的为达到惩戒目的变相体罚权!反对教育体罚学生即预防教师滥用和过渡使用体罚权,又能保证教师对学生行使育**,才能真正的保护好青少年!
给后代留下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取决于我们给这个世界留下什么样的子孙。为了我们的孩子、为了我们的未来,我们呼吁:在保证教师不滥用体罚权的同时还要还教师的教学管理权,对学生严重问题的惩戒权!(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茂华中学教师 常明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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