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类型 1.具有学术带头人水平的博士 2.优秀博士 3.普通博士 4.太行学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学术带头人水平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学科带头人培养潜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含提名论文); (2)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SCI一区或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论文经同行专家评议达到学术带头人水平; (3)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SCI一区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或在河南省教育厅认定的A类期刊发表论文3篇,论文经同行专家评议达到学术带头人水平; (4)以前三作者在国际顶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经同行专家评议达到学术带头人水平。 2.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学术带头人培养潜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SCI一区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河南省教育厅认定的A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论文经同行专家评议达到优秀博士水平; (3)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SCI二区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或在河南省教育厅认定的B类期刊发表论文3篇,经同行专家评议至少有1篇论文达到优秀博士水平。 3.普通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原则上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SCI或EI或CSSCI源期刊或本学科一级学报发表学术论文2篇。 毕业于海外知名大学的博士研究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4.太行学者。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的主持人。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 (3)在《Nature》《Science》《Cell》等国际顶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近五年来在SCI一区发表学术论文至少5篇(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下同)。 (4)近五年来,纵向科研经费实际到账700万元或横向科研经费实际到账1000万。 (5)近五年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并在SCI一区发表学术论文至少3篇。 三、招聘计划 四、待遇 1.具有学术带头人水平的博士。安家费8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30万元;每月住房补贴600元,发放时间3年;取得学位证报到上岗后,内聘为教授,聘期5年。 2.优秀博士。安家费3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8万元;每月住房补贴600元,发放时间3年;取得学位证报到上岗后,具有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者内聘为副教授,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内聘为教授,聘期5年。特别优秀者,经学校研究后,可聘为校特聘教授,聘期内,除享受相应职称的工资福利外,每年发放生活补贴一级岗8万元,二级岗6万元,具体事宜按照校发字[2013]176号文件执行。 3.普通博士。安家费1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8万元;每月住房补贴600元,发放时间3年;取得学位证报到上岗后,具有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者内聘为副教授,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内聘为教授,聘期5年。 4.太行学者。受聘的“太行学者”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每年享受生活补贴40万元,聘期内合计200万元。聘期的第一、二年,每年发放生活补贴10万元(税前,下同),第三年初聘期考核合格时发放生活补贴40万元。五年聘任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生活补贴140万元。 五、任务考核与待遇兑现 (一)任务 为保证引进和培养人才的质量,充分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新进博士和定向、委托培养博士入校5年内除正常工作外,须完成下列考核任务。 1.具有学术带头人水平的博士 (1)主持获得国家自科基金或社科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在SCI二区及以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其中一区不少于3篇),或在河南省教育厅认定的A、B类期刊发表论文5篇(其中A类不少于3篇),或在国际顶尖期刊发表论文1篇。 2.优秀博士 (1)主持获得国家自科基金或社科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在SCI二区及以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河南省教育厅认定的A、B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 3.普通博士 (1)主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在SCI或EI或CSSCI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4.上述所列2项任务中某方面特别突出,为学校赢得重大学术荣誉,经学校研究,视为完成考核任务。 5.被聘为学校特聘教授的优秀博士,其考核任务以协议书为准。 6.具有学术带头人水平的博士所列的考核任务,不再重复享受学校的科研业绩奖励。 7.太行学者。太行学者聘期内须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至少2名,每年做学术报告至少一场。且须完成下列任务中的任意两项,或下述四项任务中某方面特别突出,为学校赢得巨大学术荣誉,经校学术委员会研究认可,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同意,视为完成岗位任务。 (1)作为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 (3)在《Nature》《Science》《Cell》等国际顶尖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SCI一区发表学术论文至少5篇。 (4)纵向科研经费实际到账1000万元或横向科研经费实际到账1500万。 (二)考核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完成上述任务后,本人可向学校申请期满考核,期满考核由人事处会同科技处组织。 (三)待遇兑现 1.普通博士发放安家费,第一年发放30%,以后每年发放10%,校外购房者可凭购房合同、有关票据借支剩余安家费。 2.其他两类博士发放安家费,第一年发放30%,第二、三年各发放10%,待任务完成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剩余50%,在考核任务完成前不能凭购房合同借支剩余安家费。 3.2016年招聘的所有博士,可在入校5年内依据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申请相应安家费补差。 4.以上涉及个人待遇均为税前。 六、报名方式 (一)应聘者可通过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个人简历发送到河南科技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邮箱:kfb1979@hist.edu.cn 或者251315415@qq.com (二)到校参加考核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等级证书(外语、计算机、普通话等)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成绩单及复印件; 7.个人科研情况证明材料。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有关具体事宜我们会陆续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人事处网站http://rsc.hist.edu.cn。 2.太行学者招聘详见:http://dwkxxy.hist.edu.cn/info/1055/3137.htm 3.联系人:孔老师 电话:0373-3040147,13653731899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河南科技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 邮政编码:453003 八、人才招聘相关政策以学校人事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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