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教育观
考点归纳
1.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2.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3.依据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评判教育现象。 重点提示
一、素质教育
1999年,国家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 《决定》对素质教育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做出了新的规范,成为当前我国各级各类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依据。 1.素质教育的基本内涵 《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素质教育的实质 素质教育的实质是通过教育改革,真正实现"两全"的目标,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素质教育的基点是通过学科 教学提高学生素质。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学生创造力的培养。 3.素质教育的目标 《决定》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 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 4.素质教育的要求 《决定》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相应的条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生的基本权利,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使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得到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应当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应当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 5.素质教育的内容结构 《决定》指出:"必须把德育、智育、 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根据《决定》的精神,素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①政治素质教育,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对学生进行民族、阶级、政党、国家、政权、社会制度和国际关系的立场、情感和态度的教育。我国目前进行的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等就属于政治素质教育的范畴。 ②思想素质教育,指通过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教育,集体主义、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国情、国内外形势教育等,使学生形成正确的观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思想方法,确立正确的思想信仰、理想动机、信念追求、民族精神等。 ③道德素质教育,主要是按照德育总目标和学生成长规律, 教育学生遵守社会行为规范,正确处理个人与群体、他人和国家的关系,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文明行为习惯。 ④民主法制素质教育,主要是使学生了解中国的民主法制理论与内容,知法懂法,依法行事,树立较强的民主法制观念和意识。 (2)科学文化素质教育 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着重解决基础学科和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和训练,包括基础文化知识、基础科学知识,以及识字阅读能力、写作能力、思维能力、计算能力、基本实验操作能力和基本的劳动技能等,为适应自身的发展和现代社会生活、职业岗位选择以及科技发展的需要,奠定坚实的科学文化和技能的基础。 (3)审美素质教育 审美素质教育主要是使学生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形成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分辨真善美与假恶丑,善于以美的品位去完成工作,以美的心灵去面对社会和人生,以美的思想去创造生产和生活。 (4)身体素质教育 身体素质教育一方面是要运用各种适当的方式,锻炼学生的体魄,增强学生的体质,使其掌握基本的体育锻炼的方法;另一方面,还要对他们进行健康教育和普及各种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知识,保证他们健康成长。 (5)心理素质教育 心理素质教育主要指良好个性品质的发展,包括顽强的意志力,积极的情感,健康的兴趣、爱好、需要、友谊、交往、成就感、荣誉感以及面对困难、失败的承受能力等各种正常心态的发展培育和心理失衡、心理矛盾、心理疾病的自我调整与自我矫治。心理素质教育就是要使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和善于控制、把握自己的能力及调整心理冲突的能力。 二、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使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和发展,最终主要落实到学科课堂教学之中。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学科课堂教学,应该努力从多方面人手,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率。 1.把教学目的的实现,落实到每一堂课,乃至教学的每一个环节; 2.构建紧密的生活、生产实际和社会发展相联系的学科内容体系; 3.全方位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学生学习的有效性,提高学生学习的质量,促进学生学习的良性循环; 5.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教学模式。 三、教育现象
教育现象是以培养人为主体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 教育现象有三个内涵: 1.教育现象是一种客观存在,它是古今中外已经存在或正存在于现实中的存在物。它是可感知到的、可认识的。 2,教育现象是教育实践的表现物,或正从事着的教育实践。它包括各种形式、各种类型、各种模式的教育事实。 3.构成教育现象的一个重要规定性是:以教与学为主体形式的客观存在。社会中的观察、模仿等学习形式,虽可获得零星的知识技能,但不属于教育现象的范畴。 第二章 学生观
考点归纳
1.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 2.理解"以人为本"的含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做到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 3.运用"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在教育教学活动 福建山香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学生。 4.能够设计或选择丰富多样、适当的教育教学活动方式,因材施教,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重点提示
一、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一,也是我国教育方针的理论基石。所谓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人的社会关系的发展,就是人的社会交往的普遍性和人对社会关系的控制程度的发展。在人与自然、社会的统一上表现为在社会实践基础上人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发展,就是在人的各种素质综合作用的基础上人的个性的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并不是指单个人的发展,而是指全社会的每一个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发展不仅应当是全面的,而且应当是自由的。在整个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逐渐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最根本是指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即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充分、统一的发展。同时,也包括人的才能、志趣和道德品质的多方面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是"全面发展教育"的目的,"全面发展教育"又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保障和教育内涵。 "人的全面发展"首先是指人的"完整发展",即人的各种最基本或最基础的素质必须得到完整的发展,我们通常所说的"人的全面发展",是把人的基本素质分解为诸多要素,即培养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获得完整发展。 1.人的劳动活动的全面发展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已经证明,人类在劳动中产生,人类因劳动的异化而异化,因劳动的解放而解放,因劳动的发展而发展。由此可知,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建立在人的劳动活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人的劳动形式的丰富和多样其实质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多维展现或生命活动外化范围和程度的扩大、提高,它反映和揭示了人的本质的全面的提升,以及人对自身本质的全面的占有。 2.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 社会生产和社会关系的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全面地拓展、张扬、提升人的一切能力,如人的体力、智力、自然力、道德力、现实能力和内在潜力等。因此,能力的发展在人的全面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其中,体力和智力的发展,是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的主要内容,也是人的其他能力得以全面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3.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 人的劳动从来就是社会的劳动,因而人是社会的存在物,人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生存和发展。 "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个人的全面性,就是"他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从这一意义上说,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与他人之间的普遍的交往和全面的关系。因为只有进行普遍的交往才能扩大人的视野,才能造成人与人之间普遍的交往、全面的联系。 4.人的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 人的个性,是个人的自我意识及由此形成的个人特有素质、品格、气质、性格、爱好、兴趣、特长、情感等的总和。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就是指这一"总和"的全面发展。自由个性的充分发挥,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综合体现和最高目标,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内涵。 5.人的需要的全面发展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和发展,使人的需要有可能向多方面发展。到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剥削制度被消灭,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产品极大丰富,人的需要将呈现丰富性和多面性。 6.人类整体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类整体的全面发展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一个问题的两个 方面:一方面,没有个人的全面发展,就不可能有人类整体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个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在人类整体的全面发展中才能实现。真正的人的全面发展必须是人的素质的普遍提高,是全社会所有成员的共同发展,而不是部分阶级、阶层和个人的片面发展,更不是某一个体或社会集团的特殊嗜好的畸形扩张和繁衍。 二、"以人为本"的含义
所谓以人为本;洪基本含义简要说就是:它是一种对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地位的肯定,强调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目的地位;它是一种价值取向,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它是一种思维方式,就是在分析和解决一切问题时,既要坚持历史的尺度,也要坚持人的尺度。 三、"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教师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就要坚持:学生是有独立人格的人;学生是成长中的人;学生是社会中的人;学生是有一定文化背景的人。在"以人为本"的新形势下,在素质教育中,学生是完整的个体,教师应该对学生毫不犹豫地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要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新的学生观,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习中;学生需要尊重,只有这样教师才能赢得学生的尊重和支持,师生之间才能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用新的学生观来指导教育工作,培养社会主义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四、人本主义
人文主义是以"人本主义"为核心综合构建起来的涵括人的价值、尊严、情趣、意志、道德、态度、人性等的一种文化精神和生活准则,它"以实现完整人性为基础,以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目标". 五、因材施教 在教学中,教师面对的是千差万别的独立个体,他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由于遗传、后天环境等因素的不同影响,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个性,教育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就必须因材施教,针对不同学生设置不同的教学内容,制订不同的教学计划。教师在教学中要根据不同学生的认知水平、学习能力以及自身素质,选择适合每个学生特点的学习方法来有针对性地教学,发挥学生的长处,弥补学生的不足,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树立学生学习的信心,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章 教师观
考点归纳
1.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 2.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 3.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促进自身专业发展。 4.理解教师职业的责任和价值,具有从事教育工作的热情和决心。 重点提示
一、教师专业发展
1.教师专业发展的含义 教师发展是教师人生价值实现的过程,是教师在充分认识教育意义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精神追求,增强职业道德,掌握教育规律,拓展学科知识,强化专业技能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过程。教师专业发展是指教师自身专业精神、专业理论与专业实践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养、提高与完善的专业成长和专业成熟的过程。 2.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容 (1)要使教师掌握较高的专门(所教学科)的知识和技能体系。 (2)经过较长时间的专门职业训练,掌握教育科学的知识和技能,并需经过"临床"学习。 (3)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 (4)教师需要不断增强自身的能力,即进修的意识和不断学习的能力,成为一名研究型教师。 3.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 (1)自我反思:梳理问题,明晰视野,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自我成长的核心要素。 (3)利用书报、网络在资源共享中前进。 (4)专家引领:借力登高,登高而望远。教师培训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新一轮课程改革为教师培训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4.教师专业发展新要求 (1)新旧比较适应变化。 (2)重在互动,注重过程。 (3)尊重个体差异。 (4)倡导方法。促进学习。 二、终身教育
"终身教育"这一术语于l965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持召开的成人教育促进国际会议期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人教育局局长保罗?朗格朗(PaulLengnand)正式提出。 1.终身学习 终身学习是指社会每个成员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实现个体发展的需要,贯穿于人的一生的,持续的学习过程。即"活到老,学到老". 2.终身教育的特点 (1)终身性 这是终身教育最大的特征。它突破了正规学校的框架,把教育看成是个人一生中连续不断的学习过程,是人们在一生中所受到的各种培养的总和,实现了从学前期到老年期的整个教育过程的统一。既包括正规教育,又包括非正规教育。它包括了教育体系的各个阶段和各种形式。 (2)全民性 终身教育的全民性,是指接受终身教育的人包括所有的人,无论男女老幼、贫富差别、种族性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汉堡教育研究员达贝提出终身教育具有民主化的特色,反对教育知识为所谓的精英服务,使具有多种能力的一般民众能平等获得教育机会。而事实上,当今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要学会生存,而要学会生存就离不开终身教育,因为生存发展是时代的主流,会生存必须会学习,这是现代社会给每个人提出的新课题。 (3)广泛性 终身教育既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也包括社会教育。可以这么说,它包括人的各个阶段,是一切时间、一切地点、一切场合和一切方面的教育。终身教育扩大了学习天地,为整个教育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4)灵活性和实用性 现代终身教育具有灵活性,表现在任何需要学习的人,可以随时随地接受任何形式的教育。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均由个人决定。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需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学习。 三、教师职业
教师职业素质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社会、集体、职业工作关系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以及在此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 1.教师职业的内涵 (1)揭示了教师职业素质的独特性,说明它是教师这一职业所特有的,是与教师这种职业密切联系的专门性道德,是教师在其现实职业生活中应遵守的和所应具有的。 (2)揭示了教师职业素质的基本内涵,说明教师职业素质不只是教师在职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还包括教师从这些规范或准则中内化而成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 2.教师职业素质的本质 教师职业素质是职业素质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是有了教师职业劳动之后,由一些教育家、思想家总结概括而成,并在他们的著作中表达出来的。教师职业素质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是调节教师与他人、教师与集体及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3.教师职业素质的基本构成 教师职业素质主要由教师职业理想、教师职业责任、教师职业态度、教师职业纪律、教师职业技能、教师职业良心、教师职业作风和教师职业荣誉八个因素构成,这些因素从不同方面反映出教师职业素质的特定本质和规律,同时又互相配合,构成一个严谨的教师职业素质结构模式。 (1)教师职业理想 所谓职业理想,就是指人们对于未来工作类别的选择以及在工作上达到何种成就的向往和追求。职业理想是职业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了崇高的职业理想才能产生模范遵守职业素质的行为。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做一名优秀教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的崇高职业理想,体现了教师职业素质的本质。要实现这个理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献身教育事业;勇于同一切危害教育事业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教师职业责任 所谓教师职业责任,就是教师必须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教师的根本职责,就是培养社会主义新人,换句话说,人民教师的职责,就是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自觉履行教师职业责任,就是要求教师把职业责任变成自觉的道德义务,为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新人而无私奉献。教师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必须自觉地做到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对教师集体负责;对社会负责。 (3)教师职业态度 教师职业态度;是指教师对自身职业劳动的看法和采取的行为,简而言之,就是指教育劳动态度或教师劳动态度。 在社会主义社会,教师职业态度的基本要求,就是树立积极主动的劳动态度,努力培养社会主义新人。 (4)教师职业纪律 教师职业纪律就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条例、守则等。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要有教师意识并不断强化这种意识;认真学习教师职业纪律的有关规定;在教育劳动中恪守教师职业纪律;从一点一滴做起;虚心接受批评,勇于自我批评,善于改正错误。 (5)教师职业技能 教师职业技能集中地表现为教师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教书育人活动的效果是教师职业技能的反映。教师要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要懂教育规律;要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勇于实践,不断创新。 (6)教师职业良心 所谓教师职业良心,就是教师在对学生、学生家长、同事以及对社会、学校、职业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特殊道德责任感和道德自我评价能力。 (7)教师职业作风 所谓教师职业作风,就是教师在自身职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一贯态度和行为。 (8)教师职业荣誉 所谓教师职业荣誉,就是教师在履行职业义务后,社会所给予的赞扬和肯定,以及教师个人所产生的尊严与自豪感。 四、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师观
新课程背景下,教师要更新理念,转变角色,提高素质,为适应形势的需求,教师观也应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 (一)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 教师即促进者,指教师要从过去仅作为知识传授者这一核心角色中解放出来,成为促进以培养学生学习能力为中心的,学生整个个性的和谐、健康发展的主要力量。教师即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是教师最明显、最直接、最富时代性的角色特征,是教师角色特征中的核心内容。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教师是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者。教师再也不能把知识传授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检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上,而应成为学生学习的激发者、辅导者、各种能力和积极个性的培养者,把教学的重心放在如何促进学生"学"上,从而真正实现教是为了不教的目的。 2.教师是学生人生的引路人。教师不仅要向学生传播知识,而且要引导学生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为他们设置不同的路标,引导他们不断地向更高的目标前进。新课程要求教师从过去的"道德说教者"、"道德偶像"等传统角色中解放出来,成为学生心理健康、品德优良的促进者、催化剂,引导学生学会自我调适、自我选择。 (二)从教学与研究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以研究者的心态置身于教学情境之中,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和分析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对自身的行为进行反思,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探究,对积累的经验进行总结,使其形成规律性的认识。 (三)从教学与课程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新课程倡导民主、开放、科学的课程理念,同时确立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级课程管理政策,这就要求课程必须与教学相互整合,教师必须在课程改革中发挥主体性作用。教师不能只成为课程实施中的执行者,而更应成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 二 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章 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
考点归纳
1.了解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 2.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相关内容。 重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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